律师事务所印章变更
发布日期:2016-12-23

办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电话:房山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      81387350 

办理程序

律师事务所因业务需要、印章遗失或损毁,需要新刻、补刻或换刻的,应当向住所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全体合伙人签字的申请书;

(二)遗失的须在北京市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应提交声明原件(请将报头和相关内容剪下,粘贴在A4纸上;) 

(三)损毁的应上缴原律师事务所印章。

区县司法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人补刻或重刻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应当自收到区县司法局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并出具介绍信。

 

附件下载:

律师事务所印章刻制申请申请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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