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事当成大事干-记河北司法所史玉然
发布日期:2015-07-01

史玉然:把小事当成大事干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 马丽红 

 

    清明节前,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司法所小楼背后的坟地上渐渐热闹了起来,“你往外看,到处都是祭祀用的绢花、冥币……”4月1日,史玉然站在窗口对本社记者说。

  史玉然是河北镇司法所的一名司法助理员,2008年大学毕业不久就来到了这里,“一看到这片坟地就得慌,晚上不敢随便走出宿舍门,有时半夜还被噩梦惊醒。”她笑着说,“当初考公务员的时候,把一切都想得太美了,结果一看到这片坟地,心就凉了一大截。”

  史玉然告诉记者,除了这片坟地,没什么让她害怕的。即使在调解案件时有人大动干戈,她也丝毫不动声色。

 

山里来了名司法助理员

     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山林广阔,林木覆盖率达82.9%,用史玉然的话讲,就是“山外有山”。

  2008年,热爱法律的史玉然报考了公务员,成为河北镇司法所一名年轻的司法助理员。第一天报到时,她从北京的广安门坐了两个半小时的公交车才到达河北镇。

  “在公交车上越坐心越寒。眼睁睁地看着路边的高楼大厦变为破落的平房,然后过渡到一无所有、满眼荒凉的山沟沟。”5年后,史玉然仍对第一次报到时的情景记忆犹新,“当时有一种被流放的感觉,好几个月都没缓过神来。”

  报到那天,史玉然向镇里人问路,结果他们都把司法所一致指向了派出所。好不容易到达派出所后,所里工作人员也摸不清方向,“除了社区矫正人员知道外,谁都不知道司法所在哪里。”最后,她只好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才发现司法所原来“藏”在一座山顶上。

  “公交车到站后,还要爬半个小时的山坡才能到达。”史玉然至今仍抱怨,习惯了北京的繁华与喧嚣,25岁的史玉然完全接受不了乡村的沉闷,“到晚上8点,镇里的小卖部都关门,找个逛街的地方都难,那时候每天都有一走了之的冲动。”

  但由于真心喜欢司法助理员这份工作,史玉然坚持了下来。她习惯了穿灰黑白色系的衣装,“调解当事人年龄偏大,灰黑白这些颜色看上去更有亲切感,穿着太时尚会给他们造成一种不信任的感觉。”

  因为下乡排查时间比较多,史玉然也脱掉了高跟鞋,换上一双轻便的运动鞋,“每次去北京市区逛街,看到小姑娘们穿得花枝招展的,就觉得自己穿得特别老气,特别土。”

  作为一名年轻的司法助理员,史玉然把调解工作想得比较简单,她严格按照《调解法》中的调解原则和调解程序办事,结果1年之内数次被当事人骂得掉眼泪。“你就是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根本没有资格来教育我,你懂什么?”

  河北镇司法所所长赵敏也不放心这个年轻人,每次有调解案件便带着她,“负责记录和端茶倒水,除此之外就是多听多看多观察。”经过5年多的磨炼,史玉然心理承受能力渐渐变强,“站在当事人角度多替他们想想,就不会太在乎人家说了什么。”史玉然说。

  现在,简单的调解案件赵敏就放心地交给史玉然,让她去处理。遇到矛盾纠纷比较复杂的,史玉然也会叫上两个年纪稍长的同事“撑门面”。

  史玉然说,其实现在很多在外企或者其他地方工作的同学都比她经济状况好,但她毫不动心,因为司法助理员这份职业让她感觉内心非常踏实,“以前总是不可一世,现在才知道做小事让人心里很踏实,非常满足,一直这样做下去也挺好的。”

  近年来,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司法所也慢慢为人所知。村里老百姓开始知道,如果遇到村调解委员会解决不了的矛盾,可以去找镇里的司法所。除此之外,河北司法所的办公环境也得到了改善,电脑、碎纸机、照相机等设备都非常齐全。

  司法队伍也不断年轻化,一起办公的年轻人越来越多,新来的公益法律服务者和办公室里其他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80后”。史玉然坦言,“有了这样一个年轻的团队,干起事来都有劲儿多了。”

 

安心干好每件小事

   河北镇现辖2个社区、19个村委会,总人口2.5万人。因经济发展欠佳,大部分中青年人在京务工,留守老人居多。因此,前来河北镇司法所要求调解的当事人多以中老年人为主,史玉然每天都与这群人打交道,“所听所闻都是一堆琐碎的小事,有的不值得一提。比如村里人的家长里短、邻里矛盾纠纷等。但在当事人眼里,这些都是头等大事。”

  河北镇磁家务村的老太太郝某和大儿子闹得不可开交。3月11日,她在三儿子的陪同下来到河北镇司法所,要求对家里房产分割问题进行调解。

  郝某家有10间房,前后院各5间。已娶妻生子的大儿子占前院3间;患有痴呆的二儿子占前院2间和后院1间房;未娶妻的三儿子则占了后院3间,一直照顾郝某和二哥。丈夫去世后,郝某独自在后院一间房内居住。

  房子一直就这么住着,从未明确分过家。郝某觉得三儿子孝顺,想把自己住的一间房留给他。大儿子一家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并三番五次到母亲房中闹事,并扬言要断绝母子关系。郝某坚决要把房子留给三儿子,但又怕三儿子太老实,受大哥大嫂欺负。  

  赵敏带着史玉然到郝某家实地考察后,发现事实与郝某所说相符。于是她们连续4天到大儿子家做思想工作,给他讲《婚姻法》《继承法》,说明郝某对自己的房产拥有处置权。做通大儿子工作后,史玉然多次通知郝某及其三个儿子到调解室进行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确保不会出现后续矛盾,河北镇司法所又帮忙代写遗嘱,明确郝某去世后将房产给三儿子。

  史玉然告诉记者:“每件小事虽然不起眼,但要真正下工夫才能解决好,否则双方当事人就会把小事闹成大事。”

  大学毕业之前史玉然曾经在法院实习过,法院给她的感觉就是做事必须雷厉风行。而司法所的工作则完全不同,事情非常琐碎,不是所有问题都能在一定时间内就可以解决,“有时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皮子也不一定能调解成功,只能靠耐心慢慢化解这些基层矛盾。”

  2012年3月5日,她碰到了这样一件事。东庄子村村民殷某在河边遛弯时遇到同村的吕某遛狗,两人打闹时,吕某的狗为保护主人而咬伤了对方,于是吕某立即将殷某送到河北镇卫生院和防疫站进行治疗,并主动支付了医疗费。殷某在后续治疗中,吕某曾两次带着营养品看望殷某。

  殷某基本康复后,希望吕某支付剩余的医药费,并提出了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共13800元的赔偿要求。但吕某拒绝赔偿,他认为当时的医疗费已经支付,尽到了赔偿义务。殷某多次找吕某协商无果,于是请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为配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史玉然将双方约到调解室当面调解,但二者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史玉然只好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经过十余天的劝解,二人不断讨价还价后,最终才达成和解。

  “司法助理员是一份没有什么成就感的职业,因为处理的都是些小事,谈不上成就感。但是每调解完一个案件,就感觉心里很踏实。”史玉然说。

  据记者了解,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远不止调解这些“鸡毛蒜皮”的矛盾纠纷:目前河北司法所有六七十余名社区矫正人员需要分类管理;为进一步督促反邪教教育工作,160余名重点人员需要下乡定期排查。除此之外,还要积极为征地拆迁提供法律服务。

  史玉然说,目前河北镇司法所共有7名工作人员,针对2个社区、19个村委会的定期排查工作,大家都非常团结。虽然村落分布不均、路途遥远,而且去村委会排查时经常找不到人,但排查期间,每名工作人员都毫无怨言。

  “有想过离开这片山区吗?”记者问道。

  “从来没有过。”史玉然坚定地回答。

  最后,史玉然讲述了这样一个“被教训”的故事:一名60岁左右的老人因与邻居发生争执,跑到河北镇司法所要求调解。当时史玉然就劝他,“这么点小事儿如果大家都能退一步,和睦相处不是更好吗?”但史玉然没有想到,老人发火了,非常气愤地对她说:“什么小事,你又不在我们家生活,你怎么能体会我心里有多难受?”

    史玉然通过那次“教训”才明白:只有把小事当成大事干,才能真正把这些小事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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