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和申诉
发布日期:2016-05-25

(一)社会保障制度

社区矫正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向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社区矫正人员有就业需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办理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手续。同时,对在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未就业的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二)检举申诉制度

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区矫正组织未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社区矫正的,可以要求社区矫正组织纠正或向检察院检举、反映、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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