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商户善后处理案
发布日期:2015-07-06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12月12日夜间,H办事处D市场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市场内30多家商户遭受严重损失。事发后,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做出了认定,是由于一家商户熨斗未断电导致起火。火灾后,受灾商户联名要求D市场服务中心对他们遭受的损失给予补偿,一时因意见未达成一致,引发了矛盾纠纷。

【调解过程】

    事发后,H办事处本着对受灾商户认真负责的态度,成立了D市场火灾商户善后处理专项工作组居中解决此事,主要负责张某、魏某、朱某、余某、陈某、张某六户的善后补偿工作。

    专项调解工作组自介入善后处理工作后,配合H办事处请来的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在评估公司工作人员的见证和商户在场的情况下,就火灾现场的商品残留物进行共同清点、逐一登记造册,坚持每天双方签字确认。经过两周的清点,对商品的品名、材质、规格、数量、厂家等登记完善后,送评估公司评估残留物市值,在报告出来后,以评估公司出具的残留物评估报告作为协商补偿金额的参考依据,并通过市场内摄像头的视频和市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描述等作为参照,与商户分别协商补偿受损失的总价。针对不同商户的具体情况,考虑其所卖商品材质特性、货物码放情况、离火灾起火点距离、商品进货渠道和实际价值等因素,和商户进行了反复磋商,最终在六户的补偿金额上使市场服务中心与商户达成了一致,补偿问题得到了较为圆满的解决。

【调解思路及技巧】

    对待这起火灾善后事件的处理,首先能够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调解这次火灾商户损失补偿作为调解一起重大疑难纠纷来对待,并坚持公平、公正、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不讲私情;其次,让商户易于接受,主动换位思考,让双方都感觉到我们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1、以D市场重建和商户重新入驻的大形势对其劝说。告知商户D市场明年初就要重建,建成后会重新进行招商,积极配合工作组协商的商户优先入驻新市场,并按照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择摊位,而拒不配合协商、想多占便宜的商户将失去入驻新市场的机会。协商达成一致的商户会得到市场服务中心承诺的一定期限内的摊位费减免,帮助商户重新开张、继续经营、进而减少损失。

    2、以协商工作和评估报告有严格的期限为论据对其劝说。明确告诉商户工作组与其协商是有期限的,年底前协商还未达成一致的,建议其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主张合法权利,并对此事进行书面送达,使商户真正紧张起来。同时说明损失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责任商户的原因,如果诉讼也应由该户承担主要责任,起诉不利于商户得到补偿。再次,因为评估报告也是有期限的,过期将会失去法律效力,需要商户自己提供证据来主张权利。

    3、用事实打消商户抱有多占便宜的思想。H办事处责成我工作组客观公正的针对每家商户的具体损失进行补偿,这种公正体现在已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商户中,对思想动摇、一时未达成一致的商户心理防线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另外,针对某些商户又做了一些补充说明,告诉他们补偿标准是综合考虑的,结合个人意愿,不可能毫无依据的增加。在协商过程中采取宽严相济、有放有收的谈话技巧,使他们信服我们的工作。

【法律分析】

    1、取证。为了准确的掌握商户受损情况,统一聘请了法院认可的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介入,确保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清点货物,做到客观、公正,并保证了提取证据的合法性。

    2、时效。证据的认定和权利的主张都是有严格时效的,评估报告的时效为一年,而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二年,在调解的过程中,注重向受灾商户强调时效,有助于问题的快速解决。

    3、责任。事故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一家商户熨斗未断电导致起火,如果进行民事诉讼也是责任商户赔偿大,市场服务中心作为市场的管理方对商户的损失进行补偿应得到认可。

【社会效果】

    D市场火灾商户善后处理专项工作组受H办事处的委托,居中解决市场服务中心对D市场受损商户的补偿问题,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切实考虑了商户的利益和实际困难,并通过有理有据和真情实感的工作,协商市场服务中心对受损商户给予了合理而充分的解答,既体现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又巧妙化解了这起涉及面较大的矛盾纠纷,消除了社会隐患。

copyright 2013 版权所有:365在线体育投注 sfjbgsh@163.com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10035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14059  京ICP备05007183号